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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*******: 本院受理原告****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(2022)苏1012民初3397号民事判决书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,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,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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